西望张爱玲(张爱玲传)_第四章香港的求学岁月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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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香港的求学岁月 (第6/6页)

充满了生命的欢悦。可是我一天不能克服这种咬啮性的小烦恼,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关于张爱玲的《我的天才梦》,她自己后来说起不止一次,先是在1976年出版的《张看》附记里写着:“《我的天才梦》获西风杂志征文第十三名名誉奖。征文限定字数,所以这篇文字极力压缩,刚在这数目内,但是第一名长好几倍,并不是我几十年后还在斤斤较量,不过因为影响这篇东西的内容与可信性,不得不提一声。”

    隔了几十年,她的图文集《对照记》在台北《中国时报》第十七届文学奖获得特别成就奖,时报请她写一篇得奖感言,于是她又一次旧事重提,写了《忆〈西风〉》:“得到时报的文学特别成就奖,在我真是意外的荣幸。这篇得奖感言却难下笔。三言两语道谢似乎不够恳切。不知怎么心下茫然,一句话都想不出来。但是当然我知道为什么,是为了从前西风的事。

    一九三九年冬还是下年春天?我刚到香港进大学,《西风》杂志悬赏征文,题目是《我的…》,限五百字。首奖大概是五百元,记不清楚了。全面抗战刚开始,法币贬值还有限,三元兑换一元港币。

    我写了篇短文《我的天才梦》,寄到已经是孤岛的上海。没稿纸,用普通信笺,只好点数字数。受五百字的限制,改了又改,一遍遍数得头昏脑胀。务必要删成四百九十多个字,少了也不甘心。

    …不久我又收到全部得奖名单。首奖题作《我的妻》,作者姓名我不记得了。我排在末尾,仿佛名义是‘特别奖’,也就等于西方所谓‘有荣誉地提及(honorablemention)’。我记不清楚是否有二十五元可拿,反正比五百字的稿酬多。

    《我的妻》在下一期的《西风》发表,写夫妇俩认识的经过与婚后贫病的挫折,背景在上海,长达三千余字。《西风》始终没提为什么不计字数,破格录取。

    …《西风》从来没有片纸只字向我解释。我不过是个大学一年生。征文结集出版就用我的题目《天才梦》。

    五十多年后,有关人物大概只有我还在,由得我一个人自说自话,片面之词即使可信,也嫌小器,这些年了还记恨?当然事过境迁早已淡忘了,不过十几岁的人感情最剧烈,得奖这件事成了一只神经死了的蛀牙,所以现在得奖也一点感觉都没有。隔了半世纪还剥夺我应有的喜悦,难免怨愤。”

    这篇感言是目前为止所知道的张爱玲生前公开发表的最后一篇文字,堪称“绝笔”甚至“遗言”她竟是带着这样一个巨大而琐屑的遗憾去世了,怎么说也是“张迷”的一大遗憾。

    然而真相究竟是怎样的呢?

    自有钩沉者,翻江倒海地找出了1939年9月1日出版的《西风》第三十七期报纸,上面赫然登着当年的征文启事:《〈西风〉月刊三周年纪念现金百元悬赏征文启事》,清清楚楚地写着——“《西风》创刊迄今,已经三周年了,辱承各位读者爱护,殊深感激。在一年多以前,我们为提倡读者写杂志文起见,曾经发起征文,把当选的文章,按期在《西风》及《西风副刊》发表,颇受读者欢迎。现在趁《西风》三周年纪念之际,为贯彻我们提倡写杂志文的主张起见,特再发起现金百元悬赏征文,并定简约如下:(一)题目:“我的…”举凡关于个人值得一记的事,都可发表出来…(二)字数:五千字以内。(三)期限:自民国二十八年九月一日起至民国二十九年一月十五日止,外埠以邮戳为准。(四)资格:凡《西风》读者均有应征资格。(五)手续:来稿须用有格稿纸缮写清楚…请寄上海霞飞路五四二弄霞飞市场四号西风社编辑部。(六)奖金:第一名现金五十元,第二名现金三十元,第三名现金二十元。第四名至第十名除稿费外,并赠《西风》或《西风副刊》全年一份。其余录取文字概赠稿费。(七)揭晓:征文结果当在二十九年四月号第四十四期《西风月刊》中发表。至于得奖文字,当分别刊登于《西风月刊》、《西风副刊》中,或由本社另行刊印文集。”1940年4月,《西风》创刊三周年纪念征文揭晓,说明此次比赛共有685篇文章应征,其中佳作颇多,编委会遂决定在十个中选名额之外,另外定出三个名誉奖,而张爱玲,便是得了这名誉奖的第三名。

    第一名得主叫水沫,作品标题为《断了的琴弦——我的亡妻》;第二名梅子,作品是《误点的火车——我的嫂嫂》;第三名若汗,《会享福的人——我的嫂嫂》…

    第十三名张爱玲,《天才梦——我的天才梦》。是整个大赛的最后一名,或可称为“压卷之作”

    张爱玲的写作生涯,她自己公开承认的中文处女作是《天才梦》,而她生前出版的最后一本书是《对照记》,又都得了奖,倒也“善始善终”

    可是她始终有些小小的不快,对只得了第十三名的事念念不忘,这或许可以解释成一种“小器”当然也可以解释成一种“认真”然而我却以为,是“童心未泯”吧?

    张爱玲在《忆〈西风〉》里说“限五百字”“没稿纸,用普通信笺,只好点数字数。受五百字的限制,改了又改,一遍遍数得头昏脑胀。务必要删成四百九十多个字,少了也不甘心。”然而事实上她的《天才梦》有一千四百多字,显然不可能是“限五百字”她连自己的文章也记错了字数,当年记错报纸上限的字数其实是“五千字以内”也就太有可能了。

    另外,即使是首奖,奖金也只是“五十元”而非张爱玲记得的“五百元”而她自己最终拿到的稿费也显然不可能是“二十五元”因为《西风》承诺,即使第二名的奖金也不过是“三十元”第三名“二十元”第四至第十名只拿稿费“其余录取文字概赠稿费”当然也不可能高过二十元。

    张爱玲的记忆可谓谬之大矣。

    我想,倘若《西风》杂志有人当面同她对质这件事,她弄清楚之后,一定会说:“我又忘啦!”

    大家一笑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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