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侦探的守则_第八篇诡计的真面目mdash;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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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篇诡计的真面目mdash; (第4/4页)

占遗产,定下了这次的计划。”

    “可是矢一朗无法行走啊。”我说道。

    “那是他假装出来的。”

    “但老爷不是有不在场证明吗?”青野反驳道“刚在听见枪声之前,天下一先生还与身在别屋二楼的老爷打着招呼吧。”

    “的确是那样,但我们却没有交谈,矢一朗只以眼神作回应,为什么不出声呢?那是因为他并非真正的矢一朗。”

    “并非真正的?是由某个人假扮的?”我极其惊讶。

    “就是了,是真知子假扮的。”那样说的天下一指向了真知子。

    真知子掩着嘴巴在摇头。

    “不是,我,没有…干那样的事。”

    “装傻也没用,只要调查你的房间便会真相大白了,那里应该会找得到男人的假发和其他装扮道具。”也不知是否对天下一的步步进迫已认为无法再隐瞒下去,真知子当场崩溃、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到了现在,读者诸君想必也已明白了吧。今次的诡计是变装,也就是所谓的一人二役。天下一最初说不能预先透露的理由也大概了解了吧。

    然而,故事当然并不就此便结束。

    天下一说道:“当然事情并非就此便结束,矢一朗不是在杀害灰田后便消失了吗?那才是今次的主要诡计啊。”

    “那又是怎么的一回事?”我佯装不知的问道。

    “非常简单,凶手不是消失了,在我和青野追捕凶手的时候,凶手也就在我们的身边…那便是你!”望向天下一指着的人,我和山田警员、还有青野都啊的一声惊叫起来。那个人便是赤井留美。不,正确来说是自称赤井留美的人。

    “说什么嘛,我什么也不知道哩。”那个自称赤井留美的人忸怩的摇着头说。

    “装傻也没用,你的真正身份便是黄部矢一朗。”天下一以强烈肯定的语气断言道“你的计划是这样的。首先给我‘赤井留美是前来这座邸宅的第三者’这个印象,在杀死灰田后再让留美消失,那样的话,便会制造成杀害灰田的留美逃离这座邸宅后变得行踪不明的状况。但计算出错的,是在听见枪声之后我从二楼飞跌了下来。原本打算趁我从阶梯走下去的期间,从窗口逃走返回别屋去,但计划却被打乱了,于是你离开灰田的房间,立即再飞跑入隔邻的房间,然后装扮成赤井留美。为什么那么快便可以做得到?那是因为你曾经为了兴趣而当过歌舞伎的女角,所以只利用几秒钟的时间来完成化妆,对你来说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情。”除了真知子以外的全部人,视线都同时向着那个自称赤井留美的人。很快她、不,他便如同虚脱般当场跪了下来。

    “果然不行!”变成了男性的声音说道“为了重新建设公司的缘故,无论如何都必需得到父亲的全部遗产,所以才有今次的计划。”

    “真正的赤井留美在哪里?”

    “被囚禁于别的地方,打算在适当时候杀了她、或是放置在树海中。”

    “说什么…”青野呻吟道。

    “想问天下一先生,”扮成女装的黄部矢一朗说道“为什么能够看穿我的伪装?我认为那是很完美的。”

    “的确是非常完美,已到达百份之九十九的程度,但我却从剩下来的百份之一来推理。”然后,天下一便开始对那一人二役诡计的过程作出长长的解说。

    一边看着他、我一边认真地在想,担当本格推理的侦探也真不容易,即使在这种场合也不得不作出理论的说明。

    若然是我的话,大概会大声怒吼着道:“为什么能够看穿伪装?这个样子只一看便已经知道了!”

    我翻眼瞟向那个在装扮成女子、令人恶心的中年男人面前、非常认真地解释着的天下一,然后偷偷的叹了一口气。

    (原文初发表于“小说现代八月增刊号メフィスト”1994年)

    杂谈感想

    经常会听到有人说,写推理小说的评论文章很不容易,也偶尔会看见有些推理小说的评论,在有意无意间透露了凶手的身份。的确,在介绍推理小说的时候,有不少禁忌是须要注意的,直接说出凶手身份的行为固然不受欢迎,就是泄漏太多的故事内容也不好,这种种的一切,完全是为了要尽量避免破坏读者于日后阅读某部小说时理应获得的乐趣,因为那些乐趣往往便是从意外及惊愕中衍生出来的,所以在某些特别的情况下,甚至是小说所采用诡计的种类也不能够随便透露。

    正如今次这篇小说内文中所提到,一般来说密室杀人或不在场证明等诡计,是无须对读者刻意隐瞒的,很多时候书背的宣传短文都会暗示小说中所使用的主要诡计,而更有不少的小说名字如实反映全篇的诡计重点,例如使用密室诡计的《雪密室》、或使用列车消失诡计的《消失的水晶特急》等,从而方便读者诸君可以对号入座。另一个较为特别的例子,则要算是《马来铁道之谜》了,作者为免大家被书名误导、错以为那是一部以列车时刻表为诡计的推理小说,特意在封面后页作出了澄清,说明密室杀人才是故事中主要的谜团。

    与密室诡计恰好相反,在众多诡计类别当中,也存在一些所谓“见光死”的种类。这些诡计绝不能预先让读者知道,否则便几乎等同于把谜底泄漏一样、会大大的减低阅读的乐趣。最常见的其中一个典型例子,便是所谓的叙述性诡计,对于这类作品“叙述性诡计”这几个字绝对是一个忌讳,就连提及都不适宜,所以通常只能够写出一些隔靴搔痒的介绍或评论。此外,也有一些作品具有双重诡计,其中一明一暗,明的浮于表面,只是谜团的封套,暗的却隐藏于核内,是更胜一畴、更令人感觉意外的真正重点。

    当然,这种“见光死”的特性,也对读者造成了不少障碍,因为既然诡计的真面目不能随便曝光,那么要从诡计分类找出这类作品的一些佳作,确实是无从入手。另一方面,由于须要隐藏的并非谜底本身,因此很容易便让人掉以轻心,曾经看过一些小说推荐文,在读者毫无防范的情况下,把不该写的都写了出来,即使是专业评论家乡原宏,也在他那部推荐百部推理名作的《阅读这部推理-日本篇》中犯上了这个毛病,尽管的确是没有把谜底直接写了出来,但个人仍然觉得这做法也不太恰当。

    ——香港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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