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_第五章资本主义思想体系之形成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五章资本主义思想体系之形成 (第9/20页)

内战之爆发,也可以说是各种不着实际的想法各走极端所至。哈灵顿的著作,继霍布斯学说之后,说明英国面临急遽的变化。这变化却有200年的背景。乡绅兴起,代替了昔日贵族地主,为社会领导的力量,并且已在各人出生数代之前构成了一种澎湃的力量。那么如何应付这局面?这种组织与运动既由金钱发动,则整个社会也只好接受现实,用私人财产作新组织的根本。哈灵顿主张依贫富将人民组成步兵及骑兵,也就是在军备上及社会分工合作上照此原则安排。提倡成文宪法,亦即脱离旧日之习惯法,别开生面。我们今日司空见惯,在当日却为创见,有革命意义。而且《海洋国家》以英格兰的现实情况作背景,与历史衔接,和一般乌托邦的建议不同。

    为什么上述社会之蜕化既已经历一两个世纪之久,其间征象要等哈灵顿著书才一语道破?在这里我们要重申,所谓“封建制度”和“资本主义”都是后人创拟的名词,用以概括历史上广泛的组织与运动(虽说资本主义尚未全部成为历史),其本身不可能按计划,有预定进度地依时产生。在英国,这时候农业技术还追随荷兰之后,如引用荷兰式之犁,招用荷兰员工,构成剑桥以北沼地的排水系统。若非圈地运动继续发展,私人土地所有权还不成定局。总而言之,其低层机构中仍有千百头绪,不能由一种体制立即跃入另一种体制。只等到如此庞大的运动临迫到发展之最后阶段,思想家才能领悟到整个的幅度和纵深。而且霍布斯及哈灵顿也由于他们和自然科学家接近,才能产生一种近似社会科学家的眼光。

    近代学者常批评哈灵顿的写作富于说教意味,可能由于其中带有阶级斗争意味。查理二世复位前夕,《海洋国家》一度极被伦敦有识之士重视。似此,他在历史上的影响甚可能超过后人之认识。

    还有一点,哈灵顿之言论,足为其盛誉之累。17世纪英国作家涉及政治经济情事,通常提到海外殖民地。《海洋国家》更对邻岛爱尔兰有一段建议,主张将之征服后,招募犹太人移民,责成他们在岛上开发农业,除了军事开销之外,其收入尚可以向英国每年进贡200万镑。

    光荣革命及洛克

    英国1689年光荣革命成功,可以说是在各种主张之间取得妥协。威廉为荷兰人,而由英伦政客邀请入主,实质上是一个被选举的君主。他与玛丽同为斯图亚特王室之直系苗裔,所以又维持了王位世袭的原则。其后在1701年,更由议会通过“继承法案”(ActofSettlement),预定王位属于詹姆士一世之外甥女苏菲亚(Sophia)及她的继承人。同时又表决以后国王或王后必为英格兰教会之一员,国王如为外国人,出国必须经过议会同意。此外,1689年通过“权利清单”(BillofRights),1694年成立英伦银行,奠定了国债的地位,使国王不再以人身对国家财政负责,都是宪法史上的大事。经过这些历史上重要的里程之后,光荣革命前之英国已和1689年后之英国截然不同。只是这一串重要的改革,不用宪法会议的程序揭扬铺张,仍保持传统程序。这也表现时人不务虚名,只求实效的性格。约翰·洛克在历史上被称为光荣革命的发言人。他的学说融和常情,缺乏逻辑上之完整,看来也符合时尚风气。

    17世纪英国的政治思想家如霍布斯及哈灵顿都曾在牛津上学,到大陆旅行,对新兴的科学感到兴趣,也都在中年之后才发表他们重要的论文。洛克也在这些方面步武他们。他生于1632年,父亲出任地方律师,内战时加入议会派军队。因此洛克有中产家庭的背景。此后在牛津居住约30年,受过希腊拉丁文和古典教育训练。他本身又对医药有兴趣,获有医学博士学位。只是他健康条件欠佳,有时需要长期调养。

    在当学生和教师的时代,洛克已与政治结下不解缘,曾参加英国访问布兰登堡(Brandenburg,德国王室前身)之使节团。他在1666年结识了古柏(AnthonyAshleyCooper),和古柏一家发生密切的联系,对他后半生的生活有很大影响。古柏在内战时首先参加勤王军,后改入议会军,最初支持克伦威尔,以后又反对他的独裁,支持查理二世复辟。复辟成功后,古柏被封为男爵,又进封谢夫兹伯里伯爵(EarlofShaftesbury),曾在查理二世朝中担任要职,也聘洛克为秘书、顾问及家庭教师。古柏最后的政治行动,则是反对詹姆士二世嗣继王位,这活动不成功,他被控叛国,只好遁迹海外,死在荷兰。洛克也被控支持蒙茅兹公爵的叛变(详第四章),不久也亡命荷兰,直到光荣革命成功之后才回英国。他以前虽曾发表过各种文字,重要的著作都在威廉及玛丽时代刊载。洛克晚年曾在威廉朝中担任商业及海外农场公署督办,年薪1000镑,4年之后因健康原因辞职。期间,他继续著作并且修改以前的书刊,1704年逝世。

    洛克的文集,排印达9册之多,当中只有三种影响后人最深,都在1690年初次出版。其中一种题为《人类悟性论》(AnEssayConcerningHumanUnderstanding)。其主旨在否定所谓与生俱来的观念。如果人类都有与生俱来的观念,那么为什么小孩子不具有这样的观念?洛克并不坚持任何的了解都待人类的感觉而产生,他承认也有外界的事物,其存在并非我们的感觉所能目领耳受,然则也不出于天生的观念。例如5+7=12,并不由于一种先天的观念预藏在人的脑里,而是出于经验之推断。而且很多抽象原则出于感觉之后,例如我们必先能辨别红色非白色,以后才能领略色彩相对之理。以这种辩论的方法,洛克替当日的经验主义(empiricism)打开出路,而有意推翻伦理上及宗教上的武断。

    其他两种小册子,通常称为《政府论二讲》(TwoTreatisesofGovernment)。第一篇为驳斥菲尔玛(SirRobertFilmer)的论调而作。菲尔玛的著作在身后出版,仍是替君权神授说张目。他从圣经里人类祖先亚当说起。亚当既以祖考的地位管制他的子孙,以后的君权也都产生于同样的方式。国王不用与人民订合约,等于父亲无需与儿辈订立合约。(本书作者按:这与中国传统的君权观念极为接近。)国王加冕的誓辞已经说明他只采用好的法律。至于法律是好是坏,由他作主。人类的自然状态不是平等,而是君主制。所谓天赋人权,人民有选择地组织政府,只是犯上作乱之阶。洛克的驳斥,今日很少被提起。大概由于他著书时,一个国王已因坚持己见而被弑,菲尔玛书出不久,另一国王又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