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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作风与傲世法则格中 (第2/2页)
去了,差点没把最敬仰的领踩在脚底下——他们哪知道汤森进去就呆住了?他刚刚不是说见面先拍砖,还有猴子偷桃、仙人指路吗? “香蕉你个西瓜!”汤森脸色那叫一个难看,指着对面的靶子就吼近卫:“你们都没脑子?” 顺着汤森的手指看过去,一个小孩静静站立在夕阳的余晖中,虽然用旅行长袍从头遮到脚,但小孩就是小孩,体态跟侏儒是两回事。 “对小孩动手?这他娘的是持强凌弱!你们不觉得丢脸吗?”汤森教训自己的近卫:“你们打个小孩都打不赢,更他娘的丢人!都给我滚出去,先跑十圈再说!” 近卫们哭丧着脸,结伴出去跑圈了,绕营十圈啊乖乖!直接死掉会不会痛快些? 孩挺安静,看着汤森处罚近卫,依旧是一言不。如果是正常的客人,这时候就应该站出来求情,说些不知者不罪、不打不相识的话,然后大家相逢一笑泯恩仇,宾主尽开颜。 不按规矩办事,这事就显得很古怪。这小家伙,应该不简单吧? 汤森转过头去,微笑着问:“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啊?打架那么厉害,是不是叫幻海?” “汤森?奎尔萨?”小孩开口了,是个女孩,童声清脆又清亮。 “是我。”汤森收起笑容,这女孩的语气,真是老气横秋。 “奎尔萨王?”小女孩继续问,但不肯多说一个字。 “是我。”汤森也不肯多说一个字,礼尚往来嘛,我也给你个冷脸。 “你的东西。”小女孩的手举起来,托着一个包裹。 “又是个送快递的?”汤森差点没把自己舌头给咬了,心说你只是送个东西而已,搞出这么多事情干嘛?是不是欠揍啊? 汤森走过去,看看包裹并无出奇之处,于是拿了过来。 “要签收不?”汤森毫无诚意的问了她一句,心想如果你敢说“要”的话,本衙内就叫群光屁股小孩来揪你的辫子、还拿锅底灰拌墨水给你洗脸! “今天的帐,暂且记下。”小女孩抛出一句冷冰冰的话:“你好自为之!” “有什么帐要记啊?”这回轮到汤森不乐意了:“叔叔我从来记不住,你说怎么办吧。” “兵痞!”小女孩鄙夷的说了汤森一句,身影微微颤动几下就忽的消失了。原地只余下一点及其细微的异能力量,在汤森几近呆滞的目光中慢慢消散。 “我…你…”汤色的嘴张了好几次,但他实在不知道,这种情况要骂什么话才合适。 这脸真是丢得莫名其妙,幸好没让人看见!你说往日无冤近日无仇,这小丫头片子是特地跑来消遣我的吗?能用出这么高端的异能,肯定不是无名之辈吧?可她分明就是个小孩啊,难道从娘胎里开始练异能?这是什么道理? 这个世界太奇妙了,已经让汤森有了一种掀桌的冲动。 郁闷的奎尔萨王,就这样捧着个包裹回去了,路上偶遇跑圈的近卫,又顺便给他们加了两圈,这才觉得顺了点气。 但汤森显然忘记了,有句话叫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他刚刚把包裹拿回去,美少女们正叽叽喳喳七嘴八舌的猜测里面装着什么东西,哥达跟瓦胡就一块来了——汤森心里这个恨啊,这俩混蛋最近打成一片,这次肯定是来看自己笑话的。 “听说你亲自拿了个神秘包裹回来?”哥达跟汤森的关系比较特殊,平常说话不用称呼,就是你来我去的。但哥达毕竟是哥达,他说话做事都比较注意影响。 “何止!”瓦胡在汤森面前,可比哥达随便多了,他咋咋呼呼的说:“刚刚不是跟你说了吗?是他的私生女拿着证据找上门来认亲,结果又被轰走了!” ————以下不算字数: 又是一月过去,《傲世法则》在本月更新了三集,明天会上传第十四集,这就意味着网络版追上了实体版…大家是不是应该欢呼雀跃、弹冠相庆再用月票砸我? 这也意味着大伙每天看六千、七千甚至上万的好日子…相对少点。 十四集,受尽煎熬,改过四版,耗时一个半月,前后总字数达到十五万,正式出版的稿子也有将近七万字,所以必然很好看。 吐槽:这一个半月的日子,我希望大家永远不必去体验。) 我写东西不是很快,顶天每小时一千五百字,所以无法日更万字。所以,如果让您不喜,我不强求。我还会时不时在文后感慨,如果让您不喜,我依然不强求。 作者对读者的态度,有很多表达方式,我当然也有自己的方式…这就是传说中的默契和缘分啊! 之所以这么说,是我预计到,下个月可能会出现诸如此类的责备——所以咱们先说好,我尽全力争取不断更。但如果,我是说如果,某些“您”跑来用以上理由脾气,嗯…那个…咋说来着?小明有主场优势(远目) 我相信大伙都是爱我的,嗯嗯,坚信不疑!我也爱大伙啊,三更半夜的更文,睡眼惺忪冷水冲脸再来校对排版,那次不花个把小时? 所以,万一有时候,小明在某些事情上稍微固执点,大家伙就笑笑算啦… 嗯嗯,请期待,第十四集! ——誓约!银色诗篇! 哎呀,当然还有十三集最后一小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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