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书_第二十章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二十章 (第12/15页)

理。

    刑律的名例,不是正文却分明。比如到了八十岁,除了杀伤人,其他都不追究,如果诬告别人谋反要反坐。十岁时,不得告发别人;如果奴婢顶撞主人,主人可以告发杀死他。贼人焚烧他人的房屋积聚,偷盗赃物五匹以上的,弃市;如果焚烧官府积聚和偷盗,也应当一样。殴打人和教唆的人罪行相同,如果让人殴打父母,不能和殴打的人等同。比如得到遣物强取强讨之类,没有归还脏物法随例畀的条文。法律中各种不敬,不合乎礼仪范式,以及犯罪是为公还是为私,脏物是否已被个人占有,都是依照事实轻重采用法律,用事例去找出名称。

    理这个东西是玄妙之中最玄妙的,不能用一种方法来施行;律这个东西是幽玄之理中最深奥的,不能用一种体制去执行。有时是计算过失来定罪,有时是变化法度以遵循常理,有时是依照事实以推究真实情况,有时是有所选择以顺从时宜,有时是加重处罚以防止犯罪,有时是从轻处理以顺从下情。公私废避的大义,削除轻重的变化,都是为了随时察看情况变化,使执法者隐蔽在还没裁决的时候,采集到像根芽这样微小的迹象,把它放到相应规格上,称出极微小事物的轻重,在复杂情况中考察出同一类别,这样以后才可以做到道理充分,判刑得当。

    执行法律就好比cao持刀和绳墨,刀乱砍就会伤害他物,绳墨乱弹就会影响平直。枭首说明恶行最烈,斩刑说明罪行大,弃市在死刑之下,髡刑是要体现刑法的威严,赎罚是要惩戒所犯下的过失。君王设立遣五种刑罚,是为了爱护君子,对小人形成压力,因此写出教诫谨慎的经典,都仿拟《周易》有变通的体例。要使提纲挈领就能大道清平,标举大略就能王法齐备,它的意思深远,它的文辞优美,它的语言详尽而恰当,它的叙事奔放而含蓄。通达天下之志的衹有忠,裁定天下的疑难衹有文,切合天下之情的衹有远,弥合天下的事情衹有大,变化无常态的衹有理,如果不是天下的圣贤,谁能够参与这些事情!

    形而上的叫做道,形而下的叫做器,化而裁之叫做格。刑杀是冬天电闪雷鸣之象,犯髡罪就像是秋天草木凋落的变化,赎回过失就好像是春阳悔恨的疵病。五刑自成格局,相互依准。造就是法律的大义。

    当时侍中卢埏、中书侍郎张华又上表;“抄写《新律》各条死罪条目,悬挂到邮亭驿传上,用来宣示亿万百姓。”皇帝下诏同意。

    到了刘颂做廷尉,多次上表说应该恢复rou刑,没有得到审察,又上表说:

    臣下从前上表建议施行rou刑,已经多年,终于搁置不予讨论。臣下私下认为商讨的人拘泥于孝文帝的小仁义,轻忽和违背了圣王的常刑,不审察的严重程度,再没有超过这样的了。如果死刑太重,所以有很多人死于非命;生刑太轻,所以罪罚无法禁止犯法。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不施用rou刑造成的。现在那些服劳役的人,大抵都是本性凶恶的不轨的人,远离家乡,在山谷中做苦役,挨饿受冻,立志不过逭样的生活,即使有廉洁耿介之士,如果想不先死,就都要做盗贼,何况本性jianian凶无赖之徒呢!又让役徒中富有的交出财物,过些时曰就送回家,成了不服劳役的人。贫穷的人起来做jianian人盗贼,又是无法制服的虏人。不用严刑,就无法禁止犯罪;不遏制,就有许多凶恶之人为所欲为。制定了这样的法律,是浅陋不完善的。因此役徒逃跑的天天都有,贼盗一天天增多,逃跑多的时候一天有十多批,随意加重刑罚,逃跑一天劳役增加一年,造就终身是役徒了。役徒自己考虑归善是遥遥无期的,心中想着逃跑和做盗贼,势必不能停止,这是世事使他们这样的。

    古时用刑是为了不用刑,现在正与此相反。各个逃跑的重犯,如果头发超过三寸长的,总是重新使用髡刑,这是用刑罚生出刑罚;增加劳役一年,追是用徒役生出徒役。逃跑的人越来越多,抓到的囚徒也大量积聚。决策者说囚徒不可不赦免,又接着赦免了他们,造就是刑罚不能制止犯罪,刑法治不了jianian凶。下面的人知道法律不济事,聚集起来图谋不轨,每月每年都有新情况。因此近年以来,jianian恶的人欺凌和压迫别人,到处都充斥着。决策者不深思它的原因,而说rou刑从名声上不好听,名声不好听哪裹比得上贼盗禁止不了?

    圣王在制定rou刑的时候,有深刻的道理,这些事是可以说明白的,不衹是惩治罪犯害怕剥皮割rou的痛苦而不敢犯罪,而是要除掉他作恶的工具,使那些jianian人无法再为所欲为,遏止jianian恶,从根本上断绝,这就是全部的道理。对逃跑的罪犯砍掉他的脚,让他无法再次逃跑。对偷盗者截断他的手,让他无法再偷盗。对jianianyin者割掉他的生殖器,道理也是一样。除恶就要堵住源头,没有比这更好的了,并不是徒劳。这些人经过rou刑之后,就各自回家,让父母妻儿一起抚养他,不让他们流落在外。今日的困窘,创伤痊愈之后就可以干活,往上看符合古制,又随情况不同而采取相应的行动,虽说已是刑残之人,但也并没有被抛弃,而所担心的祸害全都杜绝。又使得生育繁盛之道不受损害。

    现在应该减轻死刑的限度,以及三犯逃亡、jianianyin、偷盗,全都用rou刑代替。服三年以下刑罚的,用杖打自己来惩罚,还应该规定惩罚的数量,使之有一定的限度,不能少于这个限度。其中有应该重罚的,又委任给官员。服四五年刑罚的,全都用髡刑和鞭刑,鞭到一百下,渐渐实行,使得各有差别,全部不再罚令服劳役。这样以后,刑罚不再产生刑罚,徒役不再生出徒役,而残害肢体作为刑辱,成了终身的惩诫。人们看见那痛苦的样子,心中害怕不敢犯罪,一定会比现在多数倍。而且作恶的人随著作的恶行受刑,除去了作恶的工具,逭就是说各个受遇刑的人都是好人了,这岂能和保全罪犯作恶的手脚,而一脚把他踢到必死的绝望境地相同呢!但是还有人说rou刑不可施行,臣下私下认为这是很不识时务的。

    臣下从前常常侍奉在皇上身边,多次听到圣明的诏令,认为rou刑应当采用,此事便于治理国政。希望陛下相信见解独到的论断,使那些贤良的人能够遵奉圣明的谋虑,在今天施行。全都填塞沟壑,希望见到太平。《周礼》中有三赦三宥,施用在老年和幼年人身上,黎民百姓不受牵连。是因为这不是产生罪恶的地方,因此刑法反过来宽宥了他们。至于不属于这种人的,犯了罪一定要用刑罚,不能赦免,这是处理政事的道理。到了后世,因为时世多难,趁着赦免解除冤结,苟且施用,又不用来宽宥罪人。至今常常因为罪犯案件积聚太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