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书_第二十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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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章 (第15/15页)

现在韶书应该清除旧法的很多,有对今天有利的,就写进正条,那么法律差不多可以简易了。”元帝下令说:“礼乐不兴盛,就会使刑罚不适当,因此申明处罚整饬法律,是先王所慎重的。自从元康以来,事故再三出现,法律越来越多。大理所上的意见,应该在朝堂上商议,删除诏书中不可施行的,这是孤所向往的。”

    到了皇帝登上皇位后,卫展任廷尉,又上疏说:“古代的rou刑,事经前代的圣人,汉文帝废除了,增加大辟。现在人口稀少,一百户剩不了一户,但是刑法非常重,不合勾践养育百姓的思想。我认为应该恢复古代的rou刑,用以光大太平盛世的教化。”皇帝诏令朝廷内外都讨论。于是骠骑将军王导、太常贺循、侍中纪瞻、中书郎庾亮、大将军谘议参军梅陶、散骑郎张嶷等商议,认为:“rou刑的制度,由来已经很远了。自从上古开始,到了三代,圣哲明王都没有更改。岂能是汉文帝这样的寻常君主能改变的吗!当时萧何、曹参已经去世,周勃、灌婴这些人不能端正大义。到了班固深入地论述这件事,认为表面上有轻刑的名声,内裹实际上致人死命。而且死刑太重,生刑太轻,生刑使上面的人放纵,死刑使下面的人怨愤,轻重失当,所以刑政不适中。而且,推究先王制定刑罚,不是用来发泄愤怒的,不是用来残害人的,是用来制止jianian恶的,是用来惩罚犯罪的。现在有小偷窃取别人的财物,有yin贼jianian污别人的女子,逃亡的人躲避反叛的徭役,都不杀害,就对他们施加刑罚。施加刑罚就可以了,但却要处死,对他所犯的罪来说,处死太重了,死了不能复生,在这方面放纵残暴,每年都有很大的数量。这是仁人君子所不忍心听到的,何况在国政上施行呢!至于被名称迷惑而不熟悉实际,憎恶犯人活着而催促他死,这是害怕水而抛弃了船,为避开坎xue而踏入水井中,连愚夫都比不上,对国政来说有什么可取的呢!现在大晋中兴,遵循古代的典制,沿袭过去的章程,发明千年晦涩难解的含义,拯救屡遭残害的百姓,使皇典在遭废除后重新起用,使老百姓死而复生,大义畅行于三代之际,遣风播扬在百世之后,使枯骨长rou,恩惠遍及整个世界,岂不是好!糊涂的人竟然说,杀人还不能惩戒,何况刑罚?但是人是糊涂的,是最愚蠢的,即使杀了他,很快就变为灰土,死亡的事一天天过去,生存的欲望天天都存在,不会因此而改变。如果在市集上用刑,让人们经常能以此为鉴戒,受刑罚的人叹息作恶的长久悔恨,邪恶的人看见了脚被砍后永久的残废,因此值得恐惧。这以后才知道先王用轻刑来统治百姓,用显明的告诫来惩治愚蠢,它的道理是很深刻的。”

    尚书令刁协、尚书薛兼等商议,认为:“圣上哀怜处于破败荒凉之处的百姓,痛心犯了死罪的人们,想用刖刑来代替死刑,使犯了死罪的人能够留下性命,那么普天下都会蒙受再生的恩泽,广大百姓必定会感怀恩德而受到感化。现在中兴国运隆盛,大命惟新,确实应该设立宽松的法律来化育人民。但是害怕小人们愚昧无知。喜好平时看见的,忽视珍贵的消息,有时还不能完全归服。我认为行刑的时候,先申明法令,喜欢受刑的就行刖刑,甘心去死的就杀,那么他们的心就一定会归服。古代的制度是刑不上大夫,现在的士人如果有犯罪的,我认为应该依旧例,不在行刑之列,那就进退都适当了。”

    尚书周颛、郎曹彦、中书郎桓彝等商议,认为:“恢复rou刑来代替死刑,实在是圣王最高尚的道德,哀怜百姓的宽弘和善。但是臣下私下裹认为刑罚的轻重应该随着时间的不同而不同。当时的人少犯罪而容易震慑,刑罚就应该从轻宽大;当时人犯罪多而且难以震慑,就应该用死刑来济助。rou刑是太平时世所应该设立的,不是救治弊端所适宜的。现在圣化刚刚开始,人们还有很多jianian恶,熟习作恶之徒还在不停地为非作歹,砍下他们的头,绞他们的脖子尚且不能禁止,却竟然用砍断脚割掉鼻子来代替,减轻刑罚,使想作恶的人减轻罪行放宽刑罚,犯罪的人会更多,这是用减轻刑罚来引诱人犯罪,残害罪犯的身体来增加他们的痛楚。从前那些害怕死刑而被看作善人的,现在都触犯轻刑而身受rou刑,害怕重刑的普通人,反而因为犯了轻刑而招致囚禁,这样,那么与砍断普通人的脚却认为是恩德仁义有什么区别呢!受刑的人越来越广泛,而为非作歹的人却一天比一天多,踊鞋比鞋子还贵,有鼻子的人成为丑陋的少数。空有减轻刑罚的名声,实际上是开启长久作恶的源头。不如用杀头来制止杀头,有重刑来保存轻刑,权且暂时停止施行,等圣化逐渐显著,广大老百姓容易震慑的时候,再慢慢施行。”

    商议的结果上奏皇帝,元帝还打算听从卫展奏上的意见,大将军王敦认为:“老百姓习惯现在的风俗很久了,突然间恢复rou刑,一定会使远远近近的人吃惊。而且逆寇还没有消灭,不应该有惨酷的叫声,让天下人都听到。”于是才作罢。

    咸康的时候,庾冰喜欢举发检察,近于琐细,后来更加违背正道,又采用宽松的刑罚,是疏是密随心所欲,律令已经没用了。

    到了安帝元兴末年,桓玄辅佐国政,又商议打算恢复rou刑斩断左右脚趾的刑法,用来减轻死刑,皇帝命令百官讨论。蔡廓奏上意见说:“建国立法,弘扬教化,一定要根据不同的时候制定政策,仁德刑罚同时施行。崇尚忠贞用以防备jianian邪,教知禁令用以检察怠慢,布洒恩惠来润泽天下,加重刑罚严肃天威,虽然还是质、文更迭起作用,但是这种方法是不会被取代的。rou刑的设立,源于圣哲的君王。大概因为前代风俗淳厚,人们大多敦厚谨慎,图像既已陈列,就机心收敛,受刑罚的人走在路上,就不放纵和改变cao守,因此能不用刑罚诛杀,无为而教化隆盛。衰落的末世风俗浮薄诈伪,法纲设立更加繁密,机巧的思想一天天滋长,羞耻、畏惧的心理变得少了。终身繁重的劳役,不足以制止jianian邪,何况刺字和割鼻子,岂能使罪犯返归善道。空有悲惨的叫声,却没有匡济时俗的益处。至于弃市的条文,若实在不是不赦的罪过,事情不是亲手杀人,刑讯和法律一致,轻刑和重刑判决相同,减降刑罚的道路堵塞,钟陈因此高声抗议,元皇为之怜悯。现在英才们辅佐国政,行道超越伊尹周,确实应该谨慎用刑,爱惜人民大力繁育,申明哀怜之心用以革除滥刑,改变对人体的大辟之刑,保全至为重要的生命,使将来增加繁殖生息。”但是孔卫旺意见不同,用型目、夏堡直的意见。当时的舆论大多和孔琳之相同,因此rou刑没有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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