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魇_二详红楼梦1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二详红楼梦1 (第3/9页)

叫他自己删,那又是一回事──何况理由也不够充足。

    俞平伯将"风月宝鉴"视为另一部书,不过有些内容搬到"石头记"里面,如贾瑞的故事,此外二尤、秦氏姊弟、香怜玉爱、多姑娘等大概都是。但是吴世昌显然认为"石头记"本身有一个时期叫"风月宝鉴",当是因为楔子里这一串书名是按照时间次序排列的。甲戌本这一段如下:

    …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并题一绝云:(诗略)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

    按照这一段里面的次序,书名"红楼梦"期在"风月宝鉴"与"金陵十二钗"之前。但是"红楼梦"期的"凡例"已经提起"风月宝鉴"与"金陵十二钗",显然这两个名词已经存在,可见这一系列书名不完全照时间先后。而且"红楼梦"这名称本来是从"十二钗"内出来的。"十二钗"点题,有宝玉梦见的"十二钗"册子与"红楼梦"曲子,于是"吴玉峰"建议用曲名作书名。

    楔子里这张书名单上,"红楼梦"应当排在"金陵十二钗"后,为什么颠倒次序?因为如果排在"十二钗"后,那就是最后定名"红楼梦",而作者当时仍旧主张用"十二钗",因此把"红楼梦"安插在"风月宝鉴"前面,表示在改名"情僧录"后,有人代题"红楼梦",又有个道学先生代题"风月宝鉴"。

    那么"凡例"怎么迳用"红楼梦",违反作者的意旨?假定"凡例"是"吴玉峰"写的,脂砚外的另一脂评人化名。他一开始就说明用"红楼梦"的原因:它有概括性,可以包容这几个情调不同的主题,"风月宝鉴"、"石头记"──宝玉的故事──十二钗。"吴玉峰"为了争论这一点,强调"风月宝鉴"的重要性,把它抬出来坐"红楼梦"下第二把交椅,尽管作者从来没有认真考虑过用"风月宝鉴"。

    俞平伯说起删天香楼事:"秦可卿的故事应是旧本风月宝鉴中的高峰。这一删却,余外便只剩些零碎,散见于各回。"(注九)

    "吴玉峰"后来重看第一回,看到作者当年嘲笑棠村道学气太浓:"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分明对这书名不满。在删天香楼后更不切合,只适用于少数配角,因此"吴玉峰"觉得需要解释他为什么不删掉他写的"凡例"里面郑重介绍"风月宝鉴"那几句:因为棠村生前替雪芹旧著“风月宝鉴"写过序,所以保存棠村偏爱的书名,纪念死者。

    "凡例"硬把书名改了,作者总是有他的苦衷,不好意思或是不便反对,只轻描淡写在楔子里添上一句"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贬低这题目的地位,这一句当与"凡例"同时。"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这句,是第一回最后加的一项,因此甲戌本第一回是此回定稿。如果这句是甲戌年加的,此本第一回就是一七五四本。但是也可能是甲戌后追记此书恢复原名经过。

    庚本白文本"嬷嬷"有时候作"嫫嫫",甲戌本第十六回更是"嬷嬷"、"嫫嫫"、"mama"相间。──"嬷嬷"是老年高等女仆的职衔,"mama"是小辈主人口头上对他们的尊称。但是甲戌本第十六回赵嬷嬷有时作"赵mama",是漏改的江南话。全抄本偶有吴语,(注十)作者北方话纯熟后已经改掉了,南京话仍旧有,如"好(音耗)意",作"故意"解。(注十一)──戚本一律作"嫫嫫"。全抄本统作"姆姆"──庚本第三十三回也有个"老姆姆"(第七六一页),戚本同,是漏网之鱼──与它通部用"旷"是一个道理,都是因为本底子是个早本,陆续抽换今本,起初今本的成份少,因此遇到"俇"字仍旧写作"旷",迁就原有的许多"旷"字,免得涂改;为求统一,后来也一直沿用下去。为了同一原因,无回末套语或诗联诸回,戚本、全抄本都给添上"且听下回分解"。"正是"二字底下缺诗联的也删了,不然看上去不完整。

    吴世昌与俞平伯同样认为甲戌本是书主或抄手集批充总批,以便增加书价。(注十二)但是一方面有删批的潮流,而且删节得支离破碎的楔子也普遍的被接受,显然一般对于书中没有故事性的部份不感兴趣。多加总批,略厚一点的书不见得能多卖钱。

    从戚本、全抄本看来,过录本擅改形式都是为了前后一致化。甲戌本后两截扩充总批,为什么两次改变总批格式,回目后批改回目前批,又改回后批?尤其可怪的是第十三至十六回忽然又兴出新款,每回都有标题诗──头八回也只有五回有──而诗全缺,"诗云""诗曰"下留空白。如果"诗云"是原有的,书商为什么不删掉,免得看上去残缺不全?

    这些疑问且都按下不提,先来检视没问题的头八回。

    前面说过,甲戌本外各本第一回总批是初名"石头记"的时期写的,与第二回总批格式一样,同属早本。第二回总批有:

    通灵宝玉于士隐梦中一出,今于子兴口中一出,阅者已洞然矣,然后于黛玉宝钗二人目中极精极细一描,则是文章锁合处…究竟此玉原应出自钗黛目中,方有照应。…

    第八回借宝钗目中,初次描写玉的形状与镌字,却从来没写黛玉仔细看玉。第三回宝黛初会,写玉的全文是"项上金螭璎珞,又有一根五色丝,系着一块美玉。"不能算"极精极细一描"。当晚黛玉为了日间宝玉砸玉事件伤感,袭人因此谈起那块玉,要拿来给她看。"黛玉忙止道:罢了,此刻夜深,明日再看也不迟。"次晨黛玉见过贾母,到王夫人处,王夫人正接到薛蟠命案的消息,就此岔开。显然夜谈原有黛玉看玉的事,与后文宝钗看玉犯重,删去改为现在这样,既空灵活泼,又一笔写出黛玉体谅人,不让人费事,与一向淡淡的一种气派。

    第三回不但与第二回总批不符,也和第二十九回正文冲突。第三回贾母给了黛玉一个丫头鹦哥,袭人本来也是贾母之婢,原名珍珠,给了宝玉。第八回初次提起紫鹃,甲戌本批:"鹦哥改名已"(第八页)。但是第二十九回贾母的丫头内仍旧有鹦武(鹉)、珍珠(庚本第六六五页)。第三回贾母把鹦哥给黛玉,袭人也是贾母给的,这一节显然是后添的。原来的袭人本是宝玉的丫头,紫鹃与雪雁同是南边跟来的。第二回写黛玉有"两个伴读丫嬛",不会只带了一个来。

    甲戌本第三回"嬷嬷"先作"嫫嫫",从黛玉到贾政住的院子起,全改"嬷嬷"。写贾政房舍一大段,脂批称赞它不是堆砌落套的"富丽话"。写桌上摆设,又批"伤心笔,坠泪笔",当是根据回忆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