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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型作家茱迪艾佛瑞 (第2/3页)
但是却有一个《真假公主》式的结尾。 时间放在维多利亚女王时代,一位指导女孩语言及礼仪的女士因为一场赌注要将一个捕鼠人改造成子爵,那六个星期变成一场冒险。这个周六我在一场读书会中朗读了一部分,大家都觉得非常有趣。这是一本有趣的书,大概是我写过最有趣的,然而它其实又有些沉重,因为这涉及一个男人的认同,他必须想清楚自已到底是谁。女主角则是一个无法被归类为美女的、身高六尺的女孩,她从没跟任何男人打过交道。他们要克服的变化都很多,可是成长的过程非常有趣…至少把他们创造出来的作者觉得非常有趣。 萝莉:我觉得你非常有趣的地方是,你对写作罗曼史的乐于实验,总好像想要看看这个市场能容许你作怪到什么程度。你的时代和地点、男女主角的职业和身分,都不是罗曼史经常见到的。例如你让女主角是职业妇女,我很想知道你这样设计的原因和方法。 茱迪:我并不认为我的做法真有那么不同。我写的就是如假包换的罗曼史而已,我的上一本《睡美人》的女主角就没有工作。呃,有吧,她是-个妓女,那能算工作吗? 《睡美人》的灵感来自我读潘蜜拉?莫西的WildOats,我非常喜欢这本者,以及书中女大男小、女方名声不大好的设计。所以我干脆让它变得更加不好,看看情形又会怎样,毕竟名声不好的女人也有资格拥有最好的爱情啊。这大概也就是你所谓的作怪吧,但是每个人都各有一套做事情的特殊方法,不是吗? 萝莉:这也是你的书吸引我的原因。每次提到写作的广度。许多读者都会提起你、派翠西亚?葛芬妮和萝拉?金赛尔。我一直想要弄清楚,除了你们都偏爱“智慧型的书写”以及比较喜欢深入的探讨别人所比较少探讨的东西之外,还有没有别的?我总觉得,这不只是说故事的方法不一样而已。你对自己被人跟这两位作家相提并论有什么看法呢? 茱迪:我也非常喜欢她们,但这是个人的口味问题。我认为葛芬妮和金赛尔做的事情是非常令人兴奋的,也是我一直想要做到的。她们在掌握情绪方面,非常的精准,总是找得到正确的字眼来定义她们所要表达的感情。这使得她们的作品因此而显得杰出,让我随着她们的角色进入一个荡气回肠的世界,让书中的每个字都显得鲜活而别具意义。她们形容了那些无法形容的,让我只能赞叹的说:啊、啊,就是这样!而且我发觉她们的作品对我的生命真的有帮助。这样讲,说得通吗? 萝莉:我可以理解,因为也有很多人说过同样的话。只是,有些读者认为你的角色比较冷,不知你有没有听过类似的说法。 茱迪:我听过的说法太多了。我觉得我创造出来的角色都只是有着真实的人性和感情,我跟他们都有很密切的联系。然而,我也一向认为,读书之所以是人类最好的心智活动,就是因为它需要两种想像力:读者的以及作者的。 所以,我总是认为,如果读者读出我没有放进去的,那是读者运用想像力把它带了进来,我记得有人告诉我她们不喜欢露丝,说她太冷,可是我对她倒是很同情,太过美丽常会遭人排斥,而男主角则偏丑,不是一般罗曼史中的俊男,社会对他们外貌的反应,造成类似的疏离感,反而把他们更为拉近。 萝莉:说起你选的背景、时间和地点…也都和别人非常不一样。你会写二十世纪初的法国,一个拍电影的女人,这种题材非常少见,因此看完之后总觉得获益良多。因为看小说学东西既愉快又迅速,可是有很多读者不想那么伤脑筋,她们想要单纯而老式的罗曼史。 茱迪:我倒觉得没有关系,各取所需。我想没有任何人能讨好所有的人。例如有个书评家就老是说:“这不是每个人都会喜欢的书…”接着又对它赞不绝口。我就是不懂她写乔安娜?林赛时为何不这样开头。事惰本来就是如此,没有人能讨好所有的人。 罗曼史之所以历久弥新,就是因为看它的人如此多元与包容,我自己也看很多作者的书,第一个让我熬夜看书的是蕾维尔?史宾瑟,印象太深刻了。后来我又陆续爱上苏珊?伊莉莎白?菲力普斯、珍妮?克鲁斯和克莉丝汀哪?陶德,她的故事结构真是太好了。 萝莉:小说类你还看些什么? 茱迪:我或许有数学学位,但是我也花很多时间念英文。事实上我在剑桥修过研究所的英文课程,所以我读很多现代和后现代的作品,例如威廉?高定、加拿大作家玛格丽特?阿特伍德,芭芭拉?派克的推理小说写得真好,其他还有安妮?泰勒、露丝?蓝黛、约翰?傅勒及纳布可夫等等。 萝莉:什么事让你决定开始写作,而且是写罗曼史? 茱迪:我忘了提露丝玛丽?罗杰斯。有一天我去干洗店,有个朋友给了我一本她的书,叫我一定要看。我的另一个朋友也看了,后来我们聚在一起,聊起来才知道大家都很喜欢。 萝莉:这也是我建立这个网站的基础,大家都不好意思说自己很喜欢某种书,这其实很不必要。例如这个夏天我跟我丈夫去他们公司在科罗拉多州的度假村,有个同事的妻子问我做什么,我说我经营一个网站并替杂志写书评等等,她说真的啊,哪一种书呢?我一说出罗曼史,她就不再往这方面谈下去。 茱迪:我不知道,不过这方面我倒是很勇敢。或许我本身就是一个集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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