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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纪六十四 (第11/19页)
五年(乙丑、845) 五年(乙丑、公元845年) [1]春,正月,己酉朔,群臣上尊号曰仁圣文武章天成功神德明道大孝皇帝,尊号始无“道”字,中旨令加之。庚戌,上谒太庙;辛亥,祀昊天上帝,赦天下。 [1]春季,正月,己酉朔(初一),满朝大臣给唐武宗上尊号,称仁圣文武章天成功神德明道大孝皇帝,尊号起初并没有“道”字,唐武宗崇信道教,中间下旨命令群臣加上道字。庚戌(初二),唐武宗行谒太庙之礼;辛亥(初三),唐武宗又祭祀昊天上帝,宣诏大赦天下。 [2]筑望仙台于南郊。 [2]在南郊筑望仙台。 [3]庚申,义安太后王氏崩。 [3]庚申(十二日),义安太后王氏驾崩。 [4]以秘书监卢弘宣为义武节度使。弘宣性宽厚而难犯,为政简易,其下便之。河北之法,军中偶语者斩;弘宣至,除其法。诏赐粟三十万斛,在飞狐西,计运致之费逾于粟价,弘宣遣吏守之。会春旱,弘宣命军民随意自往取之,粟皆入境,约秋稔偿之。时成德、魏博皆饥,独易定之境无害。 [4]朝廷任秘书监卢弘宣为义武节度使。卢弘宣性情宽厚,而态度严肃,人们不敢冒犯,为政比较简易,其部下称便。按河北的法规,军队中相对私语者就要斩首;卢弘宣来到义武镇,废除这种残酷的法规。唐武宗下诏赐给义武粟米三十万斛,存放在飞狐之西,从飞狐将这些粟米运至义武镇,所需费用超过粟米本身的价值,卢弘宣于是派遣官吏至飞狐仓加以看守。恰值春季大旱,卢弘宣命令义武军民自己随意往飞狐仓领取粟米,使粟米全部运入义武辖境,卢弘宣又向得到粟米的军民相约,待到秋天粮食丰收时再向官府偿还。当时成德和魏博两镇也都因旱灾发生饥馑,唯独义武节度使卢弘宣所辖的易定境内没有出现饥馑灾害。 [5]淮南节度使李绅按江都令吴湘盗用程粮钱,强娶所部百姓颜悦女,估其资装为赃,罪当死。湘,武陵之兄子也,李德裕素恶武陵。议者多言其冤,谏官请覆按,诏遣监察御史崔元藻、李稠覆之。还言:“湘盗程粮钱有实;颜悦本衢州人,尝为青州牙推,妻亦士族,与前狱异。”德裕以为无与夺,二月,贬元藻端州司户,稠汀州司户。不复更推,亦不付法司详断,即如绅奏,处湘死。谏议大夫柳仲郢、敬晦皆上疏争之,不纳。稠,晋江人;晦,昕之弟也。 [5]淮南节度使李绅按查所部江都县令吴湘,说他擅自盗用官家因公出差用的程粮钱,并强横逼娶管下百姓颜悦的女儿,将他家的资产衣装估价作为赃款,论其罪当处死刑。吴湘是吴武陵哥哥的儿子,李德裕平素就厌恶吴武陵。议论此案的人都声言吴湘冤枉,谏官于是向唐武宗请求重新审理,唐武宗颁下诏书,派遣监察御史崔元藻、李稠复审此案。崔元藻、李稠经过复查,回奏朝廷说:“吴湘偷盗税粮钱实有其事;而颜悦这个人本是衢州人,曾经任青州牙推官,他的妻子也是士族,情况与初审论罪事实有异。”李德裕认为崔元藻和李稠论事模棱两可,没有给吴湘定重罪论死刑,二月,朝廷将崔元藻贬为端州司户,李稠贬为汀州司户。对吴湘案不再复审,也不交付司法官署依法详细判罪论刑,即按照李绅所奏,将吴湘处死。谏议大夫柳仲郢、敬晦都上疏论争,均不被采纳。李稠是晋江人;敬晦是敬昕的弟弟。 [6]李德裕以柳仲郢为京兆尹;素与牛僧孺善,谢德裕曰:“不意太尉恩奖及此,仰报厚德,敢不如奇章公门馆!”德裕不以为嫌。 [6]李德裕提拔柳仲郢任京兆尹;柳仲郢平素与牛僧孺相友善,于是向李德裕道谢说:“想不到李太尉对我如此恩奖,为报答您的厚德,我怎敢不再去奇章公牛僧孺的门馆呢!”李德裕对这些话并不以为嫌。 [7]夏,四月,壬寅,以陕虢观察使李拭为册黠戛斯可汗使。 [7]夏季,四月,壬寅(二十六日),朝廷任命陕虢观察使李拭为册封黠戛斯可汗使。 [8]五月,壬戌,葬恭僖皇后于光陵柏城之外。 [8]五月,壬戌(十六日),唐武宗命将唐穆宗恭僖皇后安葬于光陵的柏城之外。 [9]门下侍郎、同平章事杜罢为右仆射,中书侍郎、同平章事崔铉罢为户部尚书。乙丑,以户部侍郎李回为中书侍郎、同平章事,叛户部如故。 [9]门下侍郎、同平章事杜被唐武宗罢相,改任右仆射,中书侍郎、同平章事崔铉也被罢相,改领户部尚书衔。乙丑(十九日),唐武宗任命户部侍郎李回为中书侍郎、同平章事,依旧叛户部。 [10]祠部奏括天下寺四千六百,兰若四万,僧尼二十万五百。 [10]祠部上奏朝廷,全国有佛教寺院四千六百座,小佛祠四万,僧尼有二十六万五百人。 [11]诏册黠戛斯可汗为宗英雄武诚明可汗。 [11]唐武宗册封黠戛斯可汗为宗英雄武诚明可汗。 [12]秋,七月,丙午朔,日有食之。 [12]秋季,七月,丙午朔(初一),出现日食。 [13]上恶僧尼耗蠹天下,欲去之,道士赵归真等复劝之;乃先毁山野招提,兰若,敕上都、东都两街各留二寺,每寺留僧三十人;天下节度、观察使治所及同、华、商、汝州各留一寺,分为三等:上等留僧二十人,中等留十人,下等五人。余僧及尼并大秦穆护、袄僧皆勒归俗。寺非应留者,立期令所在毁撤,仍遣御史分道督之。财货田产并没官,寺材以葺公廨驿舍,铜像、钟磐以铸钱。 [13]唐武宗厌恶象蠹虫一样耗费天下财物的和尚和尼姑,企图将他们罢废还俗。道士赵归真等人又竭力劝武宗废佛。于是唐武宗下令先拆毁山野之间的寺庙,上都长安和东都洛阳的左、右两街各留佛寺两所,每个寺院留僧侣三十人;天下各镇凡节度使、观察使的治所以及同州、华州、商州、汝州各留一所佛寺,将佛寺分为三等:上等可留僧侣二十人,中等可留僧侣十人,下等可留僧侣五人。其余僧侣及尼姑以及大秦穆护(摩尼教)、袄教僧人也一并勒令还俗。寺庙除应该留下的以外,立即命令所在官府拆毁,并且由朝廷派遣御史到各道去进行监督。佛寺的财产、田产全部没收入官府,寺庙的建筑材料用以修缮公家的官舍和驿站的房屋,佛教铜像、钟磐等器物熔化后用以铸造钱币。 [14]以山南东道节度使郑肃检校右仆射、同平章事。 [14]唐武宗任命山南东道节度使郑肃为检校右仆射、同平章事。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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