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洒黄沙红_第二十三章苦心谁知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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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章苦心谁知 (第8/8页)

不太好,明白么?”

    金大龙笑道:“原来如此,玉菁,义父不是不明理的人…”

    沈玉菁道:“我不管,我不许你说,就是不许你说。”

    金大龙忙道:“好,好,好,我不说,我不说,行了么?可是,玉菁,万一你的看法是对的,让老人家对一瓢跟她这么误会下去,是不是更不好?”

    沈玉菁道:“你放心,这点我早想到了,等事实明了,真象大白之后,让老人家自己去消除心里的误会,不就行了么?”

    金大龙笑了,一点头,道:“好吧,我听你的。”

    沈玉菁未语先红娇靥,深深一瞥,妩媚地道:“这才是我的好…”一声喜呼由远而近,倏地落在车前,车廉一掀,金小龙探进了头,笑着说道:“嫂子,大哥,您二位请下车吧,爹等着呢!”

    金大龙连忙挽着沈玉菁下了车,只见金老头笑吟吟地站在树林外,适时听他笑道:“大龙,没想到你带个媳妇回来,快,快,快把沈家姑娘请过来。”

    金大龙答应一声,偕同沈玉菁走了过去。

    沈玉菁真的不紧张,她很平静,一双美目直盯着那老头那张脸,像要从那老头脸上找出些什么,近前,金大龙含笑说道:“玉菁,这就是义父司空神医。”

    沈玉菁当即盈盈裣衽,道:“玉菁见过义父。”

    金老头哈哈大笑,忙抬手说道:“不敢当,不敢当,大龙,快扶玉菁,快扶玉菁。”

    金大龙嘴里笑应,手上可没动。

    沈玉菁飞快地向着那老头抬起的那双手瞥了一眼,那老头抬起的那双手,小指缺了一节。

    金老头是乐得合不拢嘴,他道:“玉菁,一听到大龙说起你,我就想马上见见你,偏偏他说你搬家了,要等过些日子…”

    沈玉菁道:“是的,义父,他说的是实情。”

    金大龙要说话,却被玉菁抢了先,她道:“听他说您眼不方便,小龙有时候还得忙别的,所以我赶来侍候您…”

    金大龙深深看了她一眼,那一眼包含了不少赞许与欣慰。

    只听老头大笑说道:“哎呀,不敢当,不敢当,这怎么敢当…”

    沈玉菁道:“您不认为这是应该的。”

    老头道:“玉菁,怎么说你如今尚未过门,再说如今也居无定所,三餐难定,怎么让你未过门便受委曲?加之风霜苦甚,处境险极…”

    沈玉菁道:“您这么大年纪都不怕,玉菁年轻人又怕什么苦?至于后者,玉菁在您的翼护下,当然不会遭到什么危险。”

    老头大笑道:“好,好,好,你留下,你留下,谢谢你了,姑娘。”

    沈玉菁道:“您还跟玉菁客气?”

    金老头笑容微,道:“玉菁,令尊、令堂…”

    沈玉菁道:“都已经安置好了。”

    老头道:“那就好了,是在…”

    沈玉菁道:“在留坝。”

    金老头“哦”地一声道:“那是个好地方,昔日张良从赤楫,黄石…”

    金小龙突然扯了扯他,老头愕然说道:“小龙,你干什么?”

    金小龙埋怨地道:“您怎么忘了,拿出来呀!”

    金老头“哦”了两声摇头笑道:“你瞧,尽顾着说话,把正事都忘了,多亏了小龙提醒。”

    探怀摸出一物递了出去,道:“玉菁,这算是我的见面礼,你收下吧!”

    那是一对玉镯,其色雪白,毫无瑕疵。

    金大龙忙伸手接过递给沈玉菁。

    沈玉菁那里施礼称谢,金老头这里笑道:“大龙,我又不会再收起来,你抢什么?”

    金大龙赧然失笑。

    这时候,沈福颤巍巍地走了过来,道:“老奴沈福,见过老太爷。”

    说着,他就要施下礼去。

    老头忙让金大龙搀扶,道:“老人家,你上了年纪了,我不敢当,这礼免了吧!”

    沈福称谢退后,金老头旋即说道:“这儿过于碍眼,咱们还是到树林里去吧!”

    于是,一行几人连同马车一起进了树林。

    当然他们总不能住在树林子里,到了晚上,一行人连同马车又折回了扶风县城。

    在县城里找了一家客栈住下,夜静更深,各自回了房,姑娘沈玉菁回房即伏案疾书,在一张窄窄的素笺上,只写了十三个字,写的是:“您料对了,他右手小指缺了一节。”

    然后把纸条交给了沈福。

    沈福退了出去,随手带上了房门。

    片刻之后,一只信鸽由客栈后院冲天而起,划破寂静夜色,投入茫茫夜空中不见。

    这,神不知鬼不觉。

    一宿无话,第二天,马车驰出了客栈,赶车的还是沈福,没多久,金小龙扶着老头也离开了客栈。

    沈玉菁并没有跟金老头在一起随时服侍他。

    这是昨夜的决定,谈到这问题的时候,金小龙认为哥嫂俩还应该在一起,当然,他是一番好意,不管老头心里怎么想,可是他不便反对。

    怪的是姑娘沈玉菁也并没有怎么非坚持跟这位义公公在一起随时服侍他不可。

    于是,他几位分成了两路。

    马车里的温馨,自不在话下。

    有心上人作伴,旅途自也不会有孤寂之感。

    蹄声得得,车声辘辘,马车在官道上缓缓向前驰进,这一天,车到了凤翔。

    凤翔,是个好地方,相传周文王时,常有凤在此翔集,所以这地方叫凤翔。

    实际,这地方多产鹦鹉,鹦鹉虽比不上凤凰,可是也算得上是鸟中之后。

    凤翔在秦岭山峰中,是一块桑蚕之地,相当富庶。

    世传凤翔有三绝:女手晰白,纤细可人,称一绝。柳名金丝,细而长,宋元丰年间用以朝贡御中,修长拂水,形影婀娜,为第二绝。凤翔酒与山西的汾酒、贵州的茅台、泸州的大曲齐名,酒醇香,但不易醉人,色微呈绿,为西北一带的佳酿,为第三绝。

    车抵凤翔的时候,又是夜幕低垂,华灯初上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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