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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忘记你我的维也纳 (第4/7页)
,只要林梧榆。我乏得很,退回房间,在影碟机里放一张科幻电影。飞船坠毁了,勇敢的太空飞行员们弃船而逃,在浩瀚的、灰红的宇宙中漂浮,僵尸一般。看着看着我睡过去。但老太君回来又是一番折腾,在客厅里大呼小叫。 "谁动了我的毛线?"她声嘶竭力地嚎叫。我翻了个身。外面乱嚷嚷的,这屋子隔音效果太差劲。林梧榆的meimei妹夫集体动员起来,四处翻找,一边找一边压低了嗓门猜测会不会是我拿去用了。我再翻个身。林梧榆的母亲叫儿子敲门叫醒我问问。林梧榆迟疑着。他的母亲发起火来,大声呻吟,说是胃痛得要命。 "还不是生你们的时候,月子没坐好,天天吃糙米饭,才落下这病根儿┅┅"突然间,林梧榆从沙发底下找出毛线团,很显然,罪魁祸首是大毛。林家的武则天这才噤声。但她仍然嚷着要林梧榆扶他回房,帮她揉揉肩膀。我想起《金锁记》里头干瘪变态的曹七巧,呵不不不,林梧榆的母亲是肥实的,她演不了阴毒刻薄的曹七巧。我轻轻笑起来,林梧榆的母亲会很失望很失望的,因为我永不可能与她交恶。我不屑于满足她。如果她想要回她的儿子,尽管拿去好了。我根本没打算与她抢。 水粉画华尔兹年终分红,我拿了几万块钱,乘着年假,与林梧榆参加旅游团,去了一趟维也纳。我们在北京搭乘奥地利航空公司的飞机,下榻MERCAREWIEN酒店。我一向对维也纳心存念想,白雪皑皑的阿尔卑斯山、金碧辉煌的皇宫、古老的教堂、一种叫"FIACRE"的马车,仿佛阅读安徒生的童话一般。自然,丹麦我也是向往的。 跟团旅行比较累,行程仓促,类似于走马观花。我们去看了维也纳国家歌剧院,那是罗马式的宏伟建筑,外观方正,绘有许多骏马雕像,前厅和侧厅都用大理石砌成,廊柱流光溢彩。 穿过阿尔贝提拉纳广场(Albertinaplate),来到约瑟夫广场,那是霍夫堡王宫的所在地,也是现在的总统府与政府,拥有2600个房间,对游客开放的有皇帝的寝宫、皇帝的银器室、宴会厅以及珍宝馆(Hatzkammer)。然后去看古老的议会大厦、壮观的市政府广场、著名的歌特式建筑——圣斯特凡大教堂,以及繁华的步行街。维也纳的建筑充满了历史的印痕,那些屋舍让我想起小时候珍存的异域明信片。 阿尔卑斯山倒是想象中的模样,有些区域的冰雪千年不化,有舒缓的山坡、清脆的牛铃,芬芳的雪绒花蔓延数里,每一座古意盎然的城堡都藏躲着遥远缤纷的往事。最美的是特劳恩湖,很大的、明亮的蓝色湖面,湖东岸的山峰有"希腊的睡美人"之称,湖心则是安静的水上宫殿。 维也纳那边派出的导游是一位年轻的褐发少女,气质相当好,披着一块大大的杉树绿色的披肩,是很沉涩很内敛的那种颜色,融入了阴天一般郁郁的灰色。那女孩子说着流利的中文,看得出来受过很好的教养。渐渐熟识起来,我知道她是本地人,大四的学生,父亲是牧师,她本人的专业则是东方语言研究,很冷僻。她自高中时代开始做兼职导游,赚了钱,除出交纳学费生活费而外,很大一部分耗费在观览各式博物馆上,假日她也会搭乘小火车,独自去看德国南部著名的黑森林。 在晚间自由活动的时段,林梧榆总是早早上床睡觉,而我便与导游一起出去品尝维也纳的美食。天色寒冷,街上像中国的城市一样布满烤栗子的香味儿。卖栗子的人通常有一个很精致的小棚,他们在栗子鼓突突的那一面切个小口,然后放在烤炉上,烤好之后,切口裂开,轻轻一掰,一个微黄guntang的栗子就热热地滑入口腔。维也纳的烤栗子干爽清淡,我们在街上乱转时,手里往往就握着甜蜜温暖的一包栗子。 栗子心是导游带给我的,有小婴孩的手掌那么大,是心形的,扁扁的,里面是栗子酱与甜烧酒,外层是薄薄的巧克力,一口咬下去,脆而香浓的巧克力,以及柔软、香甜、温和的馅儿,简直是一种无法抗拒的诱惑。 我像个谗嘴的小孩子似的跟着导游一间一间去看满街的蛋糕店,柠檬、潘趣酒、萨赫尔、马拉可夫、焦糖,品种繁多。其中的李子杏仁更为趣怪,分了很多层,每一层都很薄,夹着软软滑腻的巧克力,清苦淡甜的异香与味蕾徐徐相触,犹如一段漫长的蓝调。 有一种糕点叫做"多瑙河之波",麦黄色的蛋糕层上面是酸樱桃和巧克力混合层,再上是一层奶油布丁,最上面是一层波纹状的苦味软巧克力,单单是造型,已经动人心魄。但我最喜欢的却是以燕麦香蕉为原料的糕点,蛋糕里含了大量燕麦。烤好之后,把香蕉片码上,再浇巧克力汁,甜润清香,就像婴孩的唇吻。 我甚至跟随导游见识了正版的维也纳舞会。依照上百年的传统,这时正是维也纳的舞会季,由各个行业举办。导游有一位朋友是当地的记者,领着我们,混进了记者协会举办的舞会。我穿着牛仔裤,逗留片刻,看看令人眼花缭乱的华尔兹,津津有味地吃一些甜点咖啡、啤酒香肠什么的。 我买了很多小礼品,在临行的前一晚,根据导游的建议,与林梧榆去了地道的维也纳酒吧,抽一根雪茄、叫一杯干邑,像真正的上等人一样。雪茄的味道我很适应,但我不敢太招摇,叼一根雪茄的女人多半是鸡。我不过偷偷从林梧榆嘴边夺过来,猛吸两口。 出门前我为林梧榆买了一件羊毛大衣,李子红色,非常浪漫。林梧榆的身材倒是一流的,但他穿任何衣物都死板僵化,昂首挺胸,一板一眼,像个训练有素的士兵。我与他碰杯,在陌生的异域,至少我对他有着相依为命的眷恋。 我们在微醺中亲热,我深深嗅吻着林梧榆的皮肤,他的身体有着清涩的、榛子般的香气。我忽然很想很想真实地爱上他,就像曾经为了维嘉,魂飞魄散。 我梦想的旅程是漫长的,华盛顿的国家画廊、佛罗伦萨的乌菲滋美术馆、巴黎的卢浮宫、伦敦的大英博物馆,那些地方,我都想贪心地慢慢看一看,顶好能住上个一年半载。我说与林梧榆,他不置可否,静一静,他伏过来,亲吻我的耳坠,悄声说: "喂,我们生个小胳膊小腿儿的小家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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