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舞派对_第八章忘记你我的维也纳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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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忘记你我的维也纳 (第5/7页)

"我被他的语气逗笑了。我们徐缓地zuoai。但不会有孩子。我从未想过这些。林梧榆稍有失望,过后他立即侧过身,顾自睡过去。他的呼噜越来越恐怖。我感到烦躁。我起身放了一张影碟,《RED》(红河),里头充斥了穿粗布衣服、满口脏话的悍汉,他们杀恶棍,吻狼妞,充满现代男人的趣味,既有砍柴的劲道,又有做诗的风雅,颇为刺激。但现实总是两样,我是明白的。不然我不会嫁与林梧榆。我比你想象的更加能屈能伸。

    林梧榆的母亲托人求签,算了日子,我们定在元宵节大宴宾客。林梧榆选了芙蓉最好的一家酒楼,订了五十桌,全是他那边的亲戚朋友。我咬着笔,拟定我自己的客人名单,老天,那真是比写社论还难。你知道,我那帮朋友,一则相交淡如水,二则大部分是自命不凡的人物。我有点自卑,不敢请他们,因为林梧榆善于制造闹哄哄乱纷纷的恶俗气氛。

    理想的婚宴其实是鸡尾酒会或是自助餐类别的,在一间五星级酒店附设的西餐厅中,四周充满了热带鱼和名贵的花卉,客人们优雅地轻声交谈,至为热闹的场景不过是切开一只特制的三层蛋糕,蛋糕上刻了新郎新娘的名字,有杏仁、葡萄干和橘子做成的小城堡,绿色的草地,玫瑰花,果酱做的湖泊,湖泊上有榛子壳的小船,草坪中央是巧克力的秋千架,一个精巧的爱神在打秋千——别误会,我可没时间做白日梦,前一阵参加报社同仁的婚礼,人家就是这样设计的。

    最终我谁都没请。之前我老爸出面与亲家吃了顿饭,算是大功告成,再不肯露面。幻和鸟倦游回来,又跟着导师去新疆做课题。我这方面是孤军奋战。

    我替林梧榆挑的是"H"型的正装,含蓄而柔和的地衣绿色,他母亲嫌不够喜气,硬要他在里头配搭一件大红色的毛衣,亲手帮他整理衣领,使红色更突出。我耸耸肩膀,走开一点,我没有争,无所谓,出糗的又不是我。

    我自己倒是随心所欲,化冷色调的妆容,银粉色的唇彩与眼影,五官模糊,整个面部的调调温柔忧伤。林梧榆的母亲见了我,腰疼胃疼一起发作,闹着罢工,不去了。林梧榆低三下四地劝慰她,求她,我坐在沙发里翻阅杂志。结果林梧榆的朋友打电话过来,说是市长大人已经大驾光临。林梧榆的母亲一听慌了神,催促着一窝蜂出了门。

    仪式繁冗不堪,不知哪只鬼,居然还抬出一顶花轿来。致辞、答谢、表演吻戏,样样俱全,我和林梧榆是两只猴子,不同的是,我是一只神情淡漠的猴子,林梧榆是情绪高涨的另一只。

    跟着是挨次敬酒,伴郎在林梧榆的酒中做了手脚,换成白开水。我喝可乐。一桌一桌巡回演出。在林梧榆,这是一个大日子。他嫌不过瘾,主动把白开水换回了白酒,不出半个钟头,就醉成了一摊稀泥。

    那晚我没有留宿芙蓉,心硬如铁地独自赶回成都,水粉画华尔兹轮到我值守,我在那儿兢兢业业地呆到午夜两点,亲手研磨咖啡,跟熟客开几句玩笑。与丈夫相比,水粉画华尔兹也许更为重要一些。

    中间我拨了林梧榆的手机,他大着舌头接听。我没说话,挂断它。我的心里堵塞着什么,仿佛吃进去一块石头。一位福州商人与我搭讪,讲笑话给我听。

    "有一个人,很不会说话,他去参加朋友的婚礼,"福州商人慢条斯理地说,"新娘子很漂亮,他就上去跟人家说,今天你真是面目全非啊。"我笑。顿一顿,他接着说,"他想和新郎干一杯,于是他说,来来来,幸福的人,咱们同归于尽吧。"我笑得眼泪都跌出来。

    (B)

    我没有告诉闻稻森我结婚了,我没有提到林梧榆。婚后我一如既往地买他的钟点,在渐渐暖和起来的初春的午后对着他倾诉维嘉、伍辰,还有我的18岁。很幼稚。但我控制不住自己。那一段爱情给予我生命的震颤是无法言说的。

    诊疗室的窗外有一大片青草地,精神科的住院病人喜欢在草地上晒晒太阳。他们穿着蓝色格子的病号服,平静地散坐在花廊下,或是茫然地走来走去。

    "维嘉一直都在怀念他的前任女友,不能自拔?"闻稻森问我。我犹豫了一下。

    "不,"我坦白说,"后来,他爱上了另一名女孩。"

    那也是春天,维嘉带我去一间新开张的运动吧,里面贴满了体育明星的海报。吧台有一圈足球纹的装饰,台顶是一双巨大的橡胶手,手中托着加大码的足球。

    维嘉和我打保龄球,我们换了软底鞋子,维嘉握住我的右膊,教我如何用力。我的技术很糟,但很卖力,出了一身的汗。维嘉叫了两杯茶,我们坐下来,看着别人打。维嘉把茶杯握在手掌中,眼睛盯着清冷的淡绿色的地板,突然徐徐说:

    "苏画,我爱上了一个人。"单是这一句,已经荡气回肠。我很震惊,说不出话来。

    "她就像一件贵重的商品,我爱上了她,但我并不知道是不是适合自己。"我作声不得,紧张得呼吸困难。

    "而且,我没有机会知道她的想法,"维嘉抬起头,注视我,他的眼神是忧郁的,"苏画,这问题困绕着我。"我全身僵硬,动弹不得。如若他接着说,苏画,你爱我吗?我该如何回答呢,这难题已经足够叫我失眠整整一个星期。

    但他不再说下去,他用毛巾擦擦汗,跳起来,继续击球。他的身姿很敏捷,右手托球,略略侧着身子,向前滑行几步,球离手飞去,轰地一下,把白色的瓶球全都撞倒。那一局他得了满分。

    "可他从此没有再提过这件事。"我轻轻对闻稻森说,略有惆怅。

    大一的下半期,我做了一份新的家教,在周末的晚上辅导一名高三的女孩子。我是走惯了夜路的,但仍然喜欢打电话给维嘉,请他来接我。有时他穿着背心与阔脚裤,闲散地踱出来,在马路对面的报亭等我。他抱着胳膊,嘴里含着一支烟,有点冷、有点寂寞的样子。我朝他跑过去,看见我,他笑笑,掐灭烟蒂。我们沿着临江路慢慢走回去,这是一条新建的马路,路上行人稀少,街灯一盏一盏寂寥地亮着。我们不大说话,维嘉把手插进裤袋,嘴里模糊地哼着歌。

    某天我们遇到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只得在人家的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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