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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赖宝日记星期六晴 (第2/3页)
女了。肯定有比我胆大的男人把她搞定过了! 第二,她都记着呢!高中时候的事儿,她真的全都记着呢,没准儿还在记仇呢! “我就知道社会复杂,像你这样没人保护,肯定羊入虎口。”我强颜欢笑着,心里却十分郁闷起来。眼前的末末现在真的是个美女了,你说我当初怎么就那么废物呢,白白让这么个美女便宜了不知道哪个王八蛋了! 末末一撇嘴,斜了我一眼:“我倒是想有人保护呢,谁知道这几年你死哪儿去了?” 哎?这话别有意味哦!我赶紧顺杆儿往上爬:“我倒是也想保护你呢,但我现在这样,就算开个桑塔纳,你都拿我当民工呢吧?” 末末忽然不说话了,微微低着下巴,特伤感地看了我一眼,把我的心看得呀,扑通扑通地跳。 “你怎么了?” “我在你眼里就那么势利?那么嫌贫爱富的?”末末提高了音量。 我有点慌:“我不是开玩笑嘛!” 好说歹说,末末才算露了一下笑脸,我也松了口气。 “你现在有女朋友吗?”末末问我。 “没有。” “这么可怜!不孤单?” “全靠一双灵巧的手。” 我是认真的。自从大学毕业和女朋友分手之后,我终于明白,幸福要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而不是在别人的嘴里! “你有正经的没有?”末末语气里带着气,脸上却是笑着的。 毕竟我和末末曾经有过那么一段,而且除了最后阶段的全垒打之外,能做的也全都做过了,虽然过去几年了,但当初也是该看的都看过,该碰的也都碰过,所以这么面对面坐着,很快就自然起来,没有拘谨和尴尬。但话里话外的我听出来了,末末还在记着我们当初的事呢。这倒是个好兆头。眼前就是个美女,而且还是个曾经属于我的美女,岂有不动心之理? “你现在有男朋友没?”我决定趁热打铁。 “有啊!”干脆利落。 一盆冷水,当头浇下。 末末说完这句话,脸上开始笑,笑得很古怪,很意味深长,让我心里毛毛的。 “说说,什么感觉?失望?吃醋?心痛?”末末一脸兴奋地开始追问起来。 我一撇嘴:“没感觉,不过我没那么虚伪大度,休想让我祝福你。” “小样吧!”末末挑了挑眉毛。 接着,两个人沉默起来,互相端起咖啡来喝。 “其实我挺高兴能遇到你的,没想到我们还在同一座城市。”末末率先打破僵局“下午我还有点儿事,咱们改天约个时间一起吃饭怎么样?” 这是…什么征兆吗?我猜测着,点点头。 和末末互相留了电话,她站起身打了招呼,先走了。 我看着末末走出咖啡馆的背影,那件粉红小吊带包裹着美好的腰身,短短的牛仔白裙总有要走光的嫌疑,而她居然还斜挎了一个巨大的牛仔背包,走起路来,那被她甩在身后的背包就啪啪啪地打着她的屁股,看得我…我多想是那个背包啊! 正惆怅着,站起身,服务生过来了,客气地把账单递给我。不对啊,不是说末末请吗?女人怎么就这么善变呢! 付了账,出了咖啡馆,觉得有些无所事事。 最近是我的真空期,刚从一家报社辞职,准备跳槽到另一家报社去,但接收我的报社还有一些准备工作要做,给了我一个星期的假,本来开始挺高兴的,但这才第二天,就感觉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了。像我这样的娱乐记者,或者说是狗仔,平常一天到晚地往外跑,上午在北京,下午可能就在上海了。现在冷不丁地一闲下来,倒真觉得没事可做,这是不是职业病啊? 诚实地说,让男人比较痛苦的事情不是被女人甩了,而是男人把女人甩了,那女人却比和男人在一起时过得更好…好吧,我承认我心里有点不舒服,因为眼看着末末现在混得很不错,但她已经不是我的女人了。 在街上也没事,索性回了家。 要说我这个家,还真拿得出手,我早就想好了,以后要是混到没机会自由恋爱,只能安排相亲什么的话,这房子就是我的资本之一。房子不小,一百多平方米,二十五层,小区环境也不错,价格自然也不低。只不过,这房子现在还不能完全算我的。一年多以前某位搞售楼的朋友甜言蜜语给我优惠价按揭,于是我一咬牙、一跺脚,当了房奴。 都说男人是船,乘风破狼,而一个好女人是男人最终的港湾,当船漂泊累了,就会回到港湾的怀抱。港湾不愿意船再出海漂泊,船就一直停在港湾。那船用来干吗?于是时间长了,港湾骂船:“你这个废物!”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我干脆自己先按揭个驿站!虽然我没精力认真装修一番,家里除了一些必要的家具摆设之外,跟清水房差不多,但也符合我简约就是美的理念,自欺欺人,也能自得其乐嘛。 记得偶然看见过书上所谓的当代女子择偶标准:有车有房,父母双亡。我现在这状态,基本达到四分之一的标准了,不过要是我也有择偶标准的话…家中财产过亿,美貌天下第一,贤惠温柔性感,岳父癌症晚期。不算苛刻吧? 到家的时候正是中午,从冰箱里挑出几样能吃的剩菜,放在一起热了一下,就着一盘子乱炒喝了几罐啤酒,外加天气炎热,很快有了几分醉意。于是洗澡,开空调,直奔卧室舒舒服服地睡了个午觉。 近乎完美的午后小憩被该死的手机铃声吵醒,迷糊中接了电话,老唐那如费玉清歌喉般的声音刺耳传来。 我就知道,能掐准时间破坏别人幸福时光的只有他——这个我前世作孽、今生佛祖为了报复我才送到我身边的同事兼好友。我常安慰自己说,这辈子和他做朋友,就算给自己下辈子行善积德了。老唐真名叫唐墩,是那种他从山中来,还带着兰花草的朴实民众,高中就考到城里,然后大学、工作…混迹这么多年,身上早已经没了乡土气息,是这家报社的社会新闻版记者,很时尚、很运动的做派。身上常穿的那件T恤衫就是耐克的,而且我也知道,反过来穿就是阿迪达斯的。 老唐在电话里无比兴奋地告诉我,他认识了一绝色女网友,就是山城本地的,晚上要见面了,问我可否一同前去,如果有诈也好有个照应。 我笑答,你自己没事偷着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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