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宝日记_5月5赖宝日记星期六晴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5月5赖宝日记星期六晴 (第3/3页)

我掺和什么?再说现在的人不是劫财就是劫色,你两样都不占,安心地去吧。

    老唐不恼,又贫了几句,美滋滋地挂了电话。

    这么多年了,互相太了解,我知道他根本不是要我晚上陪他去见什么狗屁网友,这个电话打过来,完全就是跟我炫耀一下而已。

    被人渣搞得没了睡意,翻身起床,看了一下时间,想不到这一觉睡到晚上七点了,人要是活得太安逸,肯定睡得踏实。名人都说了,没心没肺的人睡眠质量都高,像崔永元那样的才睡不着呢。

    起床,出门寻觅晚饭兼夜宵。一盘炒面,外加两瓶冰啤酒,回来的时候已经快十二点了,遂决定就寝。

    估计是下午睡多了,凌晨一点仍然无比精神,影碟看得台词都会背了,正无聊呢,手机短信提示响起,我随手拿起按键阅读——居然是末末!

    睡了吗?

    简单三个字,时间凌晨一点,这丫头没睡,还给我发短信…种种因素联系起来,让我这心潮,不由自主地就澎了湃了。

    回信:在为白天的重逢激动,还没睡,你呢?

    等了半天,没回信,这有点折磨人了——楼上的,你倒是把两只鞋都脱了啊!犹豫了一下,拨了号码过去,谁知,这丫头居然关机了!大半夜的,玩我啊?

    拿着手机发呆,这么一折腾更睡不着了,睁着眼睛回想着白天见面时末末的一颦一笑,都说女大十八变,谁想到末末能出落成这样?快七十二变了!

    电视还在播放着影碟内容,我的思绪却不知不觉就到了末末身上,由末末这儿,想起了更多。小时候写作文,有句经典怎么说来着?

    每当打开记忆的闸门,往事如同跑肚拉稀一般喷涌出来…

    当初我和末末,高中同级不同班,也没有一个确切的谁追求谁的过程,现在回想起来,当初是我的一个男同学,和末末的一个女同学正在水深火热地恋爱之中,但那时候高中恋爱也算是禁忌,为了避免家长起疑心,他们俩每次外出见面,都要拉上一大帮人当掩护,这其中就有我和末末。

    我知道我不算帅哥,但曾经有人看我满月的照片时,也说过我左边的鼻孔很像偶像派。而末末那时候,不丰满、不性感、不妩媚、不漂亮,但占了一个“纯”字,也是颇得我这般无知少年的青睐。

    反正当时我未娶、她未嫁,孤男寡女、干柴烈火的,加上又都年轻,不注意门当户对,我不观察她的贤良淑德,她不关心我的住房存折,只追求单纯意义上的情投意合,一来二去,眉来眼去,春来冬去的,就有了好感。亲密接触后私订终身。所以,在那个全体叛逆、全民早恋的年代,我也没能免俗。这么说吧,我和末末是属于那种先接吻后恋爱的典型。

    我还记得那天晚上,在我们掩护的那对狗男女柔情蜜意之后,众多电灯泡做鸟兽散状,按照多次习惯,我送末末回家。

    我和她的初吻就是在这样日复一日当中的某晚。那天老天爷相当给我面子,之前的聚会上,末末破天荒地喝了酒!末末此前从不喝酒,那天不知道怎么的,情绪低落,喝了两杯多啤酒,晚上送她回家,走在路上,微风一吹,估计她开始头晕,走路也尽量克制地摇晃起来。

    我走在她身边,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笑话,黑灯瞎火的,还沉浸在自己的伶牙俐齿中呢,我哪儿注意到一旁的末末忽然快步走离我身边,跑到路边草丛,弯下腰,二话不说呕吐了起来。我愣了一下,马上心无邪念地上去,又是扶胳膊又是拍后背,嘴上还劝着不能喝就不要喝之类的废话。好半天,末末才算直起了身子,胡乱地掏出纸巾擦嘴,想不到一转身,直接扑在我身上,嘤嘤地哭了起来。

    这下,就由不得我不心生邪念了。因为末末的身体随着我细微的调整,已经正面相接,大夏天的,我和她都是单衣,我明显感觉到,两个小小的rou团,紧紧贴在我胸口一侧。这真是太美妙了。

    我低下头看她,说着安慰的话,鼻尖几乎贴在了她的额头,这下总算有了一点感觉——起码,我闻到了她头发的香味。嗅觉的反应直接导致了我的蠢蠢欲动,觉得全身突然热起来,脖子也开始发烫,嘴唇基本属于擅自行动,轻轻贴了一下末末的额头。可能这种温热潮湿的碰触,对末末来说也很新奇,所以我刚刚挪开嘴唇,末末忽然一下抬起头来,一双泪水未干的眼睛,莫名地打量着我。这个距离可太近了,近到我们可以彼此感受到对方的鼻息。这么一对视,末末的呼吸瞬间就急促起来。我的女神啊!这种呼吸方式,太刺激人了!我脑子一下就沸腾了,相当粗鲁地就把脑袋低了下去,直接向末末嘴唇压了过去。

    关于“接吻”这回事,虽然在此之前没有亲身实践过,但理论基础知识还是掌握一些的。

    时隔多年,经历了无数次接吻,才明白什么叫大拙无巧,无招胜有招。

    只不过,现在回想起当初的情景,真是毛头小子,行为过于粗鲁,极大地破坏了初吻的美妙性。而末末,可能根本没想过我会这么胆大,或者这么不客气地夺走她的初吻,所以她开始了并不算强硬的一系列防守反击。遭到对方没有章法的反扑,我开始改变策略,伸出一只手托住末末的脑袋,把嘴唇移开一点点,开始亲吻她的脸颊,直到脖颈、耳垂。那种情况之下,又是第一次抱着异性的身体,不可能不冲动,你当我是骑白马的秃头吗?

    让我冲动的,除了末末不再反抗,以及身体的敏感反应之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末末在颤抖的同时,紧紧闭上了眼睛,脸颊无限羞红,像一只躲闪攻击的小猫一样,缩着脑袋,嘴上不停地说着:“不要,赖宝,你别这样,别这样…”更要命的是,本来末末就喝了酒,又是这么敏感,所以在她轻轻说着“不要,不要”的同时,还在其中夹杂了无数的语气助词:“嗯…哼…啊…哎…”这不是要命了?!

    这不是要了我的命了?!

    这不是要了我的亲命了?!

    (哎?我还能加字!)

    …

    不知道吻了多久,差不多嘴唇和舌头都麻了,还有些意犹未尽,松开嘴唇的时候,那声音我记忆犹新,就好像水牛的蹄子,在一摊淤泥之中拔出来一样…

    不过,千万不要问我初吻是什么味道的。书上都说,初吻是甜的,像糖。我的初吻,除了酒味…末末刚刚才呕吐过。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